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进一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2月26日,珲春市在新安街道西郊村举办“同语兴边”国家通用语言推广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启动仪式。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延边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入更高层级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2月9日至13日,《延边日报》连续五天刊登《条例》的解读文章,全州各地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的热潮。从城市社区到边境乡村,从能源企业到中小学校,从医疗机构到基层组织,《条例》如春风化雨,浸润着各族干部群众的心田,凝聚起“同心筑梦”的磅礴力量。
州人民政府批准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37项)和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7项),现予公布。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