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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2020-05-21 16:19 | 来源: 延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目前,舒兰市疫情传播链不断延长,确诊病例持续扩散蔓延,吉林市多地成为高、中风险区,吉林市入延人员较多,为严防疫情输入扩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和省、州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1.要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落实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措施,全力织紧织密疫情防控网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各社区(村)要加大排查力度,合理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对辖区所有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包括在出租屋居住的人员进行全面摸排,重点做好舒兰市、丰满区等吉林市所辖县市区人员的摸排和管控工作。

  2.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复工复产企业要切实做好本单位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规定,彻底摸清本单位干部职工近期动向和人员接触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动态掌握干部职工身体状况,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日常消杀及个人防护等防控措施,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3.各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落细有关措施,彻底摸清教职工、学生及家长近期动向和人员接触情况。把好校园入口体温检测关,加强晨(午)检、缺课缺勤病因追查、个人防护等日常管控措施,做到防控工作有的放矢、不出漏洞。

  4.各类经营场所应保持通风,定期消毒(公共用品一客一消毒),严格落实进店测温扫码(吉祥码),进入经营场所的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合理接待人员,避免聚集。餐饮服务行业,控制就餐人数且要间隔就座,实行“分餐制”,提供“公筷公勺”;理发店限定进店人员数量,实行预约理发;宾馆、旅店、酒店、招待所、民宿等要严格排查所接待住宿人员,不得接待重点地区住宿人员,如有发现及时报告行业主管部门。

  5.各类民营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和测温扫码(吉祥码),不得收治发热患者,发现发热患者及时转诊到定点医院;持续强化医院感染管理,落实落细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的各项工作措施,推广分时段预约诊疗,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

  6.所有零售药店对进店的顾客和工作人员进行测温扫码(吉祥码),并要求佩戴口罩,对购买用于治疗发热、咳嗽、腹泻类药品的顾客,实名登记相关信息,并进行回访,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延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7.各行业监管部门将开展日常巡查,发现违反通告规定的经营场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停业整顿;对拒不执行规定、对抗执法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8.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日常个人防护,戴口罩、不聚集、不聚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举报电话:

  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延吉市商务局:2532852

  延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2510139

  延吉市公安局:110

  延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1日

编辑: 赵新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