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要闻-延边站 赵新 3135634
有思想 / 有温度 / 有品质
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要闻-延边站 赵新 3135634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延边站 > 要闻

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05-21 10:20 | 来源: 延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目前,舒兰市疫情波及范围较广,确诊病例持续扩散蔓延,吉林市多地成为高、中风险区。为严防疫情进一步扩散,按照省、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要求,凡是4月1日以后到过吉林市地区的人员都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现就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告如下:

  一、舒兰市入延人员,落实集中隔离21天(食宿费用自理)。已超过21天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满21天的必须集中隔离到第21天,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对其密切接触者劝导其居家单独隔离14天,解除隔离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除舒兰市外吉林市其他辖区入延人员,落实集中隔离14天(食宿费用自理)、居家隔离7天的管控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已超过21天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不满21天的必须隔离到第21天,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对其密切接触者劝导其居家单独隔离14天,解除隔离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三、入延人员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隔离期满解除隔离后,其密切接触人员在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情况下可同步解除隔离;已复学的学生,如接触过4月1日以后吉林市入延人员,则该学生的居家隔离期限按照延吉市疾病控制中心风险评估结果执行。

  四、解除隔离和入延已满21天的复工复产复学复市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并经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用人单位查验后方可上岗。

  延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0日

编辑: 赵新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