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要闻-延边站 赵新 286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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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2019-04-22 09:11 | 来源: 延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 秦羽)4月18日,州司法局对日前全国扫黑办公布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意见进行了解读,认为4个意见在强调精准办案、依法严惩的同时,也考量了人道、秩序等需要,兼顾了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要求,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意见明确规定:要“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不断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强调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的方针,坚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等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不断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确保“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

  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主任、吉林阿里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康和表示,此次出台的4个意见在强调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的同时也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辩护的权利,律师作为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重要参与者,要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下,依法依规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有力促进案件定性既不人为拔高,也不人为降格,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积极作出律师应有的贡献。

编辑: 赵新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