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延边州立足边疆民族地区职能定位,闻令而动、先行先试,以“三个率先”打出学习宣传组合拳,形成辨识度高、操作性强的边疆特色普法工作模式,推动法律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率先在施法当日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7月1日法律施行当天,州民委与州检察院正式签署《民族团结进步法治保障协作制度》,率先在新法实施节点建立民族工作执法司法协同机制,实现法律实施与配套制度“零时差”衔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从纸面规定落地为基层治理实操。
率先组建高规格宣讲团实现精准滴灌。组建由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的州级专项宣讲团,创新推行分众化备课、差异化讲授模式,针对党政干部、基层群众、“石榴红”宣讲队伍三类群体定制宣讲提纲和配套课件。截至目前,累计开展专题宣讲19场、基层宣讲600余场次,覆盖2.4万余人次,形成领导干部懂法用法、基层群众知法守法的良好格局。
率先依托口袋书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编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口袋书,共计6250本,定向发放至村屯、基层社区,实现重点人群人手一册、随学随用。开设微信公众号普法专栏,联动主流媒体构建立体化全媒体宣传矩阵,打通边疆普法“最后一公里”。
来源:延边州民委
初审: 蔡文静
复审: 姜乃波
终审: 杨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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