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图县人民法院二道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房屋纠纷案件,促成房企与业主达成和解、业主自愿撤诉。
2016年,张某全款向某房产公司购置商品房,足额付清购房款并顺利收房入住。自2017年起,该房屋出现持续性漏水问题,张某多次向该房产公司工作人员赵某报修,赵某多次承诺维修,但公司始终未落实实质性修缮措施。长期漏水致使房屋墙面发霉、屋顶墙体受损、家具受潮变形、装修大面积损坏,严重破坏房屋居住功能,危及居住安全,对张某的正常生活造成极大影响。在私下反复沟通、维权无果后,张某为维护自身合法财产及居住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中,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向房产公司明确告知其法定保修义务、合同违约责任以及拒不履职的法律后果。同时,组织双方开展多轮调解,引导双方摒弃对立心态、理性处理纠纷。在法官的调解下,房产公司充分认识到自身履约过错与法律责任,主动正视房屋质量问题及多年怠于维修的过错行为,并积极提出整改及解决方案,张某也自愿作出合理让步。
此次调解既高效化解陈年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也督促房企恪守诚信经营准则、履行售后保修义务。今后,安图县法院将持续聚焦房产民生纠纷,以柔性司法化解基层矛盾,守护群众安居权益。
安图县法院供稿
初审: 蔡文静
复审: 姜乃波
终审: 杨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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