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下午,龙井市老头沟镇太阳村草木葱茏、生机盎然。一场接地气、有温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活动火热开展。州民委驻老头沟镇桃源村第一书记尹钟杰走进太阳村,把宣讲课堂搬到村委会、村口老柳树下、村民农家炕头,用通俗易懂的家常话,和各族群众面对面解读这部事关家家户户的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自7月1日正式施行。为推动法治精神扎根乡村基层、走进群众心里,州民委持续创新宣讲形式,常态化开展“炕头式”“板凳式”零距离普法。本次走进太阳村,正是推动普法宣传直达群众家门口、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生动实践。
“这部新法都说了些啥?和咱们日常生产生活有什么联系?”村口老柳树下,村民围坐一圈,没有讲台、无需话筒,宣讲就地开讲。宣讲人员围绕法律出台背景、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结合我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实际,深入浅出进行解读。围绕“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丰富内涵,讲解法律如何平等保障各族群众各项权益,内容紧贴乡村邻里相处、生产生活实际,大家听得认真、频频点头。
宣讲队伍还走进村民家中,盘腿坐上农家炕,与乡亲们围坐在一起拉家常、讲政策、聊团结。“以前总觉得法律离普通人很远,今天听完才明白,民族团结相关法规就在我们身边。”一位村民的心里话,道出了在场各族群众的共同感受。宣讲过程中,工作人员耐心倾听群众疑问,针对大家关心的民族政策、邻里和睦、权益保障等现实问题逐一细致解答,现场气氛温暖融洽。
这种沉浸式、面对面的宣讲,打破传统课堂局限,让各族群众在轻松自在的氛围中学法条、话交融、聚共识。村民纷纷表示,炕头板凳宣讲听得明白、记得牢固,真正把民族团结法治知识送到了心坎上。下一步,州民委将持续用好群众喜闻乐见的基层宣讲模式,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引导各族群众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携手共建和谐安定的和美乡村。
来源:延边州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