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4月9日,龙井市龙门街道前进社区开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活动。

活动中,社区书记围绕《条例》出台背景、核心要义与实践意义展开解读,重点讲解民族平等、权益保障、文化传承等与基层治理、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条款。结合社区多民族共居共学、互帮互助的实际,用身边案例阐释法条内涵,引导大家深刻理解“四个与共”理念,明确各族群众在民族团结工作中的责任与义务。参会人员认真聆听、交流心得,纷纷表示将主动当好《条例》的宣传员、践行者,自觉抵制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此次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工作人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营造了“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前进社区将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持续推进《条例》学习宣传与实践运用,用心解决各族居民急难愁盼问题,全力营造民族团结、邻里和睦、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不断夯实基层民族团结工作根基。
图文来源:龙井市委统战部
初审: 王金顺
复审: 姜乃波
终审: 杨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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