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延边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入更高层级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2月9日至13日,《延边日报》连续五天刊登《条例》的解读文章,全州各地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的热潮。从城市社区到边境乡村,从能源企业到中小学校,从医疗机构到基层组织,《条例》如春风化雨,浸润着各族干部群众的心田,凝聚起“同心筑梦”的磅礴力量。
“社区是民族团结的最小细胞。”敦化市胜利街道文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邵桂荣用这句话道出了基层工作者的共同心声。她把《条例》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几个字,化作社区民族工作的灵魂和行动指南。在文苑社区民族文化长廊里,满族剪纸与朝鲜族笒艺不期而遇,汉族阿姨的秧歌队和朝鲜族老人的长鼓舞同台演出。“《条例》告诉我们,文化互鉴不是口号,而是各族居民一起动手剪出的窗花、合奏的曲调、同跳的舞步。”
在图们市月晴镇水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崔京男对《条例》有着朴素而深刻的理解。“让各族群众混居互助,不是硬性分配,而是像亲戚一样串门、像邻居一样搭把手。”村里组织的民俗体验活动中,朝鲜族阿迈手把手教汉族媳妇腌制辣白菜;邻里互助时,汉族大哥主动帮朝鲜族邻居修理农机。你来我往间,语言通了,习俗懂了,人心更近了。“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这话我们村老百姓都能背下来,因为我们就是这么过的。”崔京男笑着说,《条例》让这份朴素的邻里情有了更坚实的依托。
作为关系能源安全的国有骨干企业,国网延边供电公司把《条例》精神深度融入“国网绿·石榴红”创建工程。公司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企业治理体系,持续强化边疆电网建设,优化供电服务,用心用情解决各族群众用电难题。在边境村屯,党员服务队定期上门排查线路;在民族节庆期间,电力保障车全天候值守。“可靠电力是民族团结的保障线,也是各族群众生活的生命线。”企业负责人表示,“《条例》让我们更加明确,央企不仅要输送光明,更要传递温情。”
而在汪清县第四幼儿园园长李海兰看来,《条例》让她更加确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要从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开始。儿歌、游戏、民俗体验……她用幼儿能听懂的语言、能参与的活动,让“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理念在童心生根发芽。“民族团结不是长大后要补的课,而是从小就要呼吸的空气。”李海兰说,《条例》为幼教工作者提供了清晰的育人方向。
图们市第二高级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刘风琴则从《条例》中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民族团结的根本保障”。她把《条例》精神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纳入课程体系、融入课堂教学,让民族团结教育不仅停留在主题班会,更成为师生日常行为的规范。“边疆初中是民族团结的重要阵地,法治思维是浇灌幼苗最好的养分。”刘风琴表示,学校正在开发校本课程,用法治视角解读身边的民族团结故事。
龙井市人民医院党总支副书记兼院长李桂月将《条例》精神转化为医疗服务的一言一行。多语种导诊、无障碍沟通、一视同仁的诊疗——这些看似平常的细节,正是《条例》所倡导的“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具体落地。“在疾病面前,不分民族;在健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李桂月说,《条例》让医者更加懂得,尊重本身就是一剂良药。
《条例》的发布实施只是一个起点,延边人正用行动书写着答案:民族团结不是一阵风,而是每一天的守望相助;不是挂在墙上的标语,而是刻进日常的习惯。在这片多民族共生共荣的土地上,法治的根基越扎越深,石榴花正开,果实正红。
来源:延边州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