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井市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
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双方在二审中达成调解,约定于2025年1月份周某向宋某履行全部欠款。然而,周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开展工作,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查询,并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还款义务并如实申报财产。周某收到法院送达的文书后,一直怠于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及时将周某传唤至法院,依法开展执行谈话,耐心地做思想工作,并向周某说明不履行法院判决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周某经过深思熟虑,最终在面临拘留的压力下,决定履行欠款。周某表示自己系骑自行车过来的需要回去取手机,执行法官考虑到安全问题,与法警一起陪同周某前往住所领取手机,最终促使周某当场一次性还清全部欠款5050元,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本案的顺利执行体现了法院依法履行司法职责的坚定决心,彰显了司法公正与效率。龙井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理念,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速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果解除民忧。
龙井市委宣传部供稿
初审: 王金顺
复审: 李超
终审: 杨春红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