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汪清县司法局大川司法所充分发挥“三所联动”机制优势,成功化解一起因纠纷引发的车辆损害赔偿矛盾。
王某与林某曾经是朋友关系,后来产生矛盾,林某在情绪冲动下开车将王某的车辆多处刮损。王某报警后,民警将案件移交至大川司法所。该司法所立即联合律师事务所,组建由专职调解员、民警、律师构成的调解小组,深入了解双方诉求,制订调解方案。
调解小组采用“背对背”调解法:一方面,民警从法律角度告知林某,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若协商未果将面临行政处罚;另一方面,调解员分别与双方沟通,详细了解纠纷背景及车辆刮损事件的诉求,引导双方放下矛盾,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理性协商;律师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向林某明确其行为属于侵权行为,需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在调解小组的主持下,双方就车辆维修赔偿金额、道歉方式等达成一致,林某同意赔偿车辆维修费用并当场支付;王某同意降低赔偿金额。至此,矛盾得以妥善化解。
来源:汪清县委宣传部
初审: 房彦妮
复审: 韩方宇
终审: 杨春红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