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图县法院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双方矛盾。
2020年3月24日,尹某因经营需要通过其嫂子荆某向姜某某借款20万元,当日,姜某某便转账至尹某指定账户。借款期间,尹某向姜某某偿还了2万元。2024年9月,尹某出具借条,表明尚欠姜某某借款本金18万元及利息,并承诺于2024年11月30日前全部还清。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未果,姜某某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为了更快速化解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开展调解工作。鉴于尹某身在外地无法到庭参与调解的情况,承办法官决定以线上开庭的方式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姜某某的诉求以及尹某未能还款的原因,并积极做姜某某的思想工作。经过调解,姜某某同意尹某分期给付,也同意尹某的还款计划。调解书送达后,尹某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安图县法院供稿
初审: 董蕾
复审: 张彦梅
终审: 杨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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