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人民法院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司法服务与文明建设紧密结合,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和文明理念共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民族团结进步、民族和谐共融贡献司法力量。
坚持为民司法,文明引领,画好民族团结同心圆
积极发挥审判职能,将“法言法语”转化为“乡音土话”,针对辖区群众关心的涉农纠纷、婚姻家庭、赡养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等开展调解和审判。同时,依托普法集市、普法宣传队等载体,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文明理念融入其中,有效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为切实增强各民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和高质量诉讼服务。
开展普法宣传,文明先行,做好民族团结重要保障
加大对各民族群众法律知识的普及力度,充分发挥“双语法官”职能优势,通过法律咨询、巡回办案、法治宣传等多种形式,有效延伸了诉讼服务半径,将党的民族政策理论以及文明理念宣传到每家每户。不断拓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新思路、新方法,持续创新普法形式,以网络直播形式开展法治直播课,不断增强边境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的深度与广度。截至目前,共开展普法宣传81次,参与员额法官22名,受众人数3.1万人次。
加强多元解纷,文明融合,绘好民族团结新画卷
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结合地区实际,努力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以贴近群众的便民诉讼服务、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的工作方式,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化府院联动,构筑“司法+多元”模式,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完善离婚案件“感情冷静期”关怀制度。长期实体入驻市综治中心,截至目前,市综治中心法院接待窗口共接收民事案件18件,其中分流综治中心处理18件,分流入驻中心调解组织(调解员)处理2件,分流法院专职调解员处理16件,速裁审理案件18件。
龙井市委宣传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