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图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被告当庭支付款项,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3年8月,某培训机构教练在训练期间将外来人员李某带入训练场地,并由教练和李某分别组队对学员进行教学训练。训练中,李某与学员张某相撞,造成张某左肱骨髁上骨折、左肘部软组织挫伤。事故发生后,培训机构先行垫付了张某在本次事故中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4万余元。培训机构认为,此次事故的发生与李某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李某承担80%的责任,李某则表示,自己是受邀帮忙训练,不存在过错,故不应承担责任。经与李某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请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在庭审中,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民法典关于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纠纷的相关法律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消除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在法官的积极沟通下,培训机构同意调解并减少赔偿数额,李某当庭支付了1.4万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今后,安图县法院将继续恪守司法为民工作理念,以实际行动,高效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裁判的满意度。
安图县委宣传部供稿
编辑: 王金顺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