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各方职能作用,凝聚合力,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守护绿水青山的法治意识,近日,吉林省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吉林省公安厅天桥岭森林公安分局、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省林草局驻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办事处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普法活动以座谈会和现场宣传的形式开展。座谈会上,与会单位明确了信息共享、协作共治、联合宣传和联席会议制度,对森林资源发展保护、守牢生态红线发挥重要推动作用,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会后,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宣传标语,发放《林业法律法规》《以案说法——林业行政案件警示案例》宣传手册,宣传讲解森林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森林法律法规知识,提醒辖区群众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认识。
今后,汪清林区检察院将持续做好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宣传向辖区林场延伸,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汪清林区检察院
邢馨月 强轶涵 文/图
编辑: 房彦妮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