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号下午4点左右,延吉分局指挥作战室民警经过细心排查,在发现一辆车牌首号为黑DXS的轿车,时速达到136公里,已经超速。有趣的是,民警发现这辆车的第一个字母“D”居然是歪的。
高速民警蒋迪:车牌号中的字母D除了歪斜以外,和其他车号字体、颜色略有不同,疑似“贴牌”,随即,民警立即对该车的轨迹进行核查,通过车型、驾驶员照片等信息比对,最终确认该车原车牌首号应为黑AXS。民警严盯该车的行车轨迹,在延吉北站口将车辆拦截。
在证据面前,驾驶员杨某说:自己为了能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而不被罚款,在驶上高速公路后,将车牌照中的字母A用“磁力贴”篡改成了字母D,本想在出高速前将“磁力贴”摘下,没想到途中就被民警发现。
根据相关法规,杨某因超速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变造机动车号牌,被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拘留5天的处罚。
高速民警提示:“十次事故九次快”,为了超速而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实际上是掩耳盗铃,根本无法逃过民警的检查,而且还给自己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驾驶员一定要引以为戒。
责任编辑: 李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