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消费者协会荣获“2020至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要闻-延边站 李超 350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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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消费者协会荣获“2020至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2-01-14 10:44 | 来源: 汪清县委宣传部

  记者从汪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表彰2020至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汪清县消费者协会榜上有名。

  近年来,汪清县消费者协会牢固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受理消费投诉举报,构建诚信市场环境 ,普及消费维权理念,发布市场消费警示,全力守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为适应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的高标准、高要求,汪清县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升沟通能力和调解技巧,务求以热情、专业、高效的服务水准回应消费者诉求。近三年,12315热线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1200余件,接受来人、来电和网上咨询1500余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6万余元。

  着力构建诚信市场环境。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县消费者协会自2017年起,着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加大对会销行为的打击力度。与基层派出所、社区达成合作共识,建立会销案件线索共享机制;对具有承载会销能力的大中型酒店进行反复告诫,坚决杜绝为会销行为提供场所;延伸反会销宣传至全县各个村屯,并联合公安、社区、个体工商户等制作“养老钱都上哪了”公益宣传片,收到强烈社会反响。五年来,共查办会销案件10余起。

  汪清县消费者协会还下大力气广泛开展“诚信单位”创建活动。今年,汪清县1家企业被评为“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店”,5家企业被评为“州级放心消费示范店”,40家企业被评为“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店”,县级放心示范商圈、示范行业、示范工厂各1个。

  全面普及消费维权理念。每年3月份,围绕3·15主题内容扎实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月活动。举办大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接待群众咨询,受理投诉举报;编印3·15科普宣传资料,内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电器、日用品的识假辨假技巧,通讯设备修理更换退货规定等,年均印刷量5000份以上;邀请社会多方人士召开座谈会,集思广益,征集对消费教育引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消费体察活动,邀请40余名消费者代表和媒体代表到好记食品酿造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参观,通过消费者和经营者双向沟通,实现企业主体责任和消费者维权意识双提升。对电子商务经营者进行行政约谈和法律知识培训,提升电商守法经营意识,减少线上消费矛盾纠纷。累计培训电商330余人次,提供网购消费指导500余人次。

  及时发布市场消费警示。汪清县消费者协会根据平时掌握的市场信息、商品质量及服务质量等,及时提炼出具有代表性的消费警示信息,依托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发布,指导消费者科学消费,避免上当受骗。尤其是每年“双11”前后,都会及时发布“双11”消费预警,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及早将消费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今后,汪清县消费者协会将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更高质量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出更大的努力。

  汪清县委宣传部供稿

编辑: 李超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