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首届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一等奖项目负责人可获“延边州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要闻-延边站 赵新 2915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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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首届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一等奖项目负责人可获“延边州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2019-07-09 15:24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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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9日,记者从“华瑞参业杯”延边州首届创新创业大赛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符合条件的大赛总决赛一等奖项目负责人将授予“延边州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发布会上,大赛组织委员会副主任,州科技局副局长方金铁介绍了大赛基本情况及大赛筹备情况,团州委副书记崔秀虎、州科技局高新处处长刘德富、延吉高新区科技局局长安景植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悉,为在全社会营造浓烈的创新创业氛围,掀起全民创新创业热潮。今年5月20日,由延边州人民政府主办,州科技局、延吉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延边青年创业园承办,州委宣传部州教育局、州工信局、州人社局、州金融办、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延边科技大市场协办的“华瑞参业杯”延边州首届创新创业大赛启动并开始报名。大赛包括启动仪式、大赛报名、项目审查、赛前培训、初赛、决赛、颁奖仪式等阶段。

  大赛总决赛设置奖项,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从1万到2万不等,获得总决赛一等奖项目负责人,符合条件的将授予“延边州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总决赛获奖项目,择优列入延边州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扶持范围,优先列入吉林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范围。符合条件的,优先享受延边州创业担保贷款支持;总决赛获奖项目和选手,符合条件的,优先享受延边州返乡创业专项贷款支持。

  有落户延吉高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意愿的,将优先提供标准厂房和全方位孵化服务,同时享受以下优惠政策:新入住企业,第一年免除场地租货费用,第二年起根据企业缴纳税金情况给予相应优惠政策;入住期间,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补贴2年场地租货费,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入住期间,通过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一次性补贴1年场地租赁费,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总决赛获奖项目和选手,优先入驻延边青年创业园,享受孵化场地、项目推广、人才引进政策咨询等服务;优先加入延边州青年创业联盟,享受创业培训、导师帮扶、项目对接等服务。

  总决赛获奖项目和女性参赛选手,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省巾帼创业创新她空间”和“省巾帼创业创新孵化基地”,享受相应的创业培训、项目对接、资金帮扶等服务。

  申报延边州首届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符合条件的,重点推荐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吉林赛区)。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刘源江 文/摄

编辑: 赵新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