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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2017-03-24 12:23 | 来源: 延边网
  按照州委统一部署,2016年9月5日至11月15日,州委6个巡察组对州委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州委、州委党史研究室、州教育局、州科学技术局、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州体育局、州旅游局、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州经济技术合作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地震局、州供销合作社、州文艺联合会、州作家协会、州科学技术协会等18个州直单位的党组织进行了专项巡察。

  在巡察过程中,各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共延边州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和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严把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等方式扎实开展巡察工作。

  巡察中发现有关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问题是:

  州委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集体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机关党建工作抓得不扎实,纪律规矩意识薄弱;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行不够到位,未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干部选拔任用透明度不够,财务管理不规范,“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团州委:党组工作意识薄弱,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紧,对干部的教育管理不严;机关党建形式单一,专题研究机关党的建设不多,组织生活开展得不扎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缺少系统性,未按有关规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州委党史研究室:坚持“党史姓党”意识不够强,聚焦党史研究不深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专题研究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委具体规定力度不大,“四风”问题未得到彻底根治。

  州教育局:对基层党的建设领导不够坚强有力,监督检查少;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到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不坚决,个别班子成员严格执行纪律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帮扶困难教师力度不大;“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不严格,公务接待、公车维护费用严重超支。

  州科学技术局: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坚决有力,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不大,指导和检查不到位,内部管理不严格;权力制约机制不够健全,个别项目监管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隐患;经费管理不规范,“三公”经费超支严重。

  州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局):党组工作意识不够强,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程度不高;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够科学规范,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得不充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紧迫感不强、认识程度不高,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规范、不严格。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机关党的建设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压力层层递减;权力制约机制不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彻底,“四风”问题纠正力度不大,一些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隐患。

  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班子会议、支部会议等集体议事规则不健全;基层党建缺失,党员队伍管理宽松软,一些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不强;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直属事业单位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州体育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强,对机关党的建设重视不够、标准不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意识薄弱,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账目混乱,公务出差和公务接待随意性大。

  州旅游局: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全国旅游行业改革创新先行区试点工作进展缓慢;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健全,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个别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党的建设不扎实,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对于部分涉及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等重要工作,征求意见、酝酿讨论等环节不充分;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深入,责任落实逐级弱化,纠正“四风”问题不彻底。

  州经济技术合作局:议事决策规则执行不规范,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充分;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深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不够强,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执行不到位;纠正“四风”不够深入,接待、采购等制度执行不严格、程序不规范,大宗资金使用方面存在廉政风险。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突出,存在重业务、轻党建、以行政领导代替党委领导现象;机关党的建设不规范,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管党治党力度不够大,惩防体系建设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州地震局:机关党建工作不规范,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没有将岗位职责结合到主体责任清单中;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监督机制不够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账目管理不清晰,公务出差和公务接待制度落实不严格。

  州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改革意识薄弱,落实中央和省两级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不够积极主动,研究制定州级配套改革方案不及时;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直属单位党组织长时间不换届,党费收缴不规范;国有社有资产资金管理不严格,存在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等问题。

  州文艺联合会:坚持党对文艺事业的领导力度不够大,文艺宣传的引导力、影响力不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歌颂延边的精品力作不多;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存在虚化、弱化现象;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深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

  州作家协会: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标准不高,机关党的建设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严格;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存在滥发津贴补贴等问题。

  州科学技术协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个别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薄弱,主体责任清单未细化到人,未按照规定与下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检查考核不细致、不深入;廉政风险防控不够,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三公”经费超支严重。

  各巡察组还发现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

  2017年1月17日,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各巡察组的情况汇报;2月26日,州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州委常委会议分别听取了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汇报。

  3月23日,州委巡察组分别反馈了巡察情况,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做表态发言。

  各州委巡察组长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传达了州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州委常委会议对整改工作的明确要求,并代表巡察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提出了整改要求: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州委的决策部署,紧密联系“四个全面”和州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突出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重大责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深入地整改问题。要增强整改透明度,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重视整改政治效果。对整改不力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决追责问责。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表示:本轮巡察是一次全面深入的政治体检,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切中要害,对于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完全认领、照单全收。要严格落实州委要求,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对州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逐一整理,建立清单,认真整改,从严从实推进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实效,适时向党员干部和社会公开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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