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日报讯(记者 高云)12月1日,延边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0年第四次会议,传达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第三次会议精神,听取全州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我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委常委、州委书记、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田锦尘主持会议并讲话,州委副书记、州长、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金寿浩讲话,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姜虎权,州政协主席韩兴海出席会议。
田锦尘指出,今年以来,各县市、各部门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明显进展,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当前,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进入决战决胜的最后冲刺阶段,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增强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突出问题导向,利用有效时间,聚焦今年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深入查找影响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问题、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突出问题、涉及群众利益的棘手问题,全力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
田锦尘强调,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秋冬会战”,重点解决秸秆焚烧、燃煤污染、企业排污、机动车排放、城市扬尘等突出空气质量问题,继续推动优良水体提升和劣五类水体治理,加快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确保环境质量持续稳固改善。要统筹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严厉查处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推动“绿盾”行动所有问题点位整改到位。要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深化“无废城市”建设。
田锦尘强调,要坚持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按时保质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已经完成的,要科学把握标准,及时验收销号;对正在整改的,要强化全过程管理,盯住每个时间节点,确保按期完成;对存在逾期风险的,要综合采取跟踪调度、督查督办、预警约谈等措施,加快推进问题整改,确保年度整改任务全部完成、销号清零;对长期整改的,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做好定期调度,力争提前完成整改任务。
田锦尘强调,各县市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指导督导,进一步提升污染防治工作的整体合力。纪委监委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用铁的纪律护卫绿水青山。
金寿浩在讲话中指出,要坚决按时完成污染防治攻坚重点任务,严禁秸秆违规露天焚烧,合理组织限烧区错时焚烧,及时做好秸秆离田还田工作,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要大力引进秸秆综合利用的企业和项目,充分挖掘秸秆利用方式,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要全面提升农民环保意识和科学处理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效破解秸秆处理难题。要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强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生活污水治理,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有关州领导,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延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