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延边州暨延吉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延吉市时代广场举行。通过活动进一步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切实保障好消费者的各项合法利益,努力营造诚信、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今年消费维权年的主题是“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旨在树牢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努力营造诚信、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活动现场宣读了延边州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命名“放心消费示范店(企业)”的决定;宣读了延吉市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授予梦都美等五家单位为“放心消费示范企业”称号的决定;宣读了“关于表彰2018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企业代表宣读倡议书,“放心消费示范企业”代表发言。
过去的一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亲切指导下,延吉市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密切配合,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纠纷,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充分认可,全年成功调解消费纠纷10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万余元,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活动现场表彰了延吉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商业企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赵月清等30名同志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工作者。
活动现场共接待消费咨询、投诉58件;登记记录17件;现场直接解决6件;转交政府职能部门3件;共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2.3万元。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刘源江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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