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连续14年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头条-延边站 孙晓云 2686853
有思想 / 有温度 / 有品质
延边州连续14年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头条-延边站 孙晓云 2686853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延边站 > 头条

延边州连续14年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18-07-11 09:09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近日,记者从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延边州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延边州连续第14年上调企业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根据本次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本次调整的对象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本次调整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特殊调整。定额调整是为企业退休人员进行普遍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挂钩调整是与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进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分为25年及以下部分、26年至30年部分、31年至35年部分、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每月分别增加1.5元、2.5元、3.5元、4.5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增加额为2017年底本人月基本养老金数额的1%和0.97%。特殊调整是为高龄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设立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和工伤退休人员进行倾斜性调整。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80周岁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艰苦边远地区县(市、区)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工伤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数额不足67.5元的,按67.5元执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后,基本养老金达不到调整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给予补足到该水平。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据悉,此次调整是在全州经济下行压力继续加大、宏观经济形势更加复杂多变、改革发展任务更加繁重的大环境下,给退休人员实施的一件民生实事。近期将开始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实施,确保8月底前增发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许家强

编辑: 孙晓云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