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延边交通文艺广播报道 18号上午9点多,汪清城区交警在东振街汪林地板厂附近检查时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存在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城区中队交警吕仲强:“民警在汪清县东振街附近巡逻时,发现于某驾驶普通三轮摩托车,检查得知于某没有驾驶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某没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给予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从4月初开始到目前,仅城区中队就查获无证驾驶十三起,其中,大部分为摩托车无证驾驶违法行为。汪清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一样,都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无证驾驶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旦遇到突发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提醒广大驾驶员,尤其是摩托车驾驶员能够自觉参加驾校考试,在取得驾驶证的前提下安全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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