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释法明理 促成双方和解 城事-延边站 张琪 368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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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释法明理 促成双方和解

2023-01-29 10:33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法官,你快帮帮我吧,这笔货款已经拖欠三年了,一直拖延,我实在没办法了!”近日,安图县人民法院二道人民法庭通过庭前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张先生与王女士原系夫妻,2020年5月,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先生与王女士因要装修房屋,向李某购买了一批五金材料,因此欠下1万元货款。2020年8月,王女士将货款微信支付给张先生,让其将货款给付李某,张先生收到1万元货款后并未将1万元给付李某,而是为李某出具欠条,约定一年内给付货款。2021年9月,李某再次向张先生与王女士催要欠款未果。2022年3月,张先生与王女士协议离婚,约定全部债务由张先生负责偿还,后张先生下落不明。2023年李某再次向二人催要货款,因无法找到张先生,无奈将王女士诉至法院。王女士辩称,自己已将货款给付张先生,且双方离婚时已经约定了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由张先生承担,所以拖欠的货款1万元与其无关,拒绝偿还该欠款。

  承办法官接收该案件后,将李某与王女士组织在一起进行了庭前质证交换证据,这期间又耐心细致地向王女士讲明了张先生与王女士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欠李某货款,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张先生与王女士虽在离婚时约定共同债务由张先生负责偿还,但该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的诉讼主张,故王女士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法官又向王女士释明: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行使追偿权的相关法规。王女士主动与李某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半年内给付货款,并当庭支付了5000元。

  今后,安图县法院二道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工作目标,把践行人民至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回应人民群众诉求,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兼顾质量与效率,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

  安图县人民法院 刘芷君

编辑: 张琪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