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汪清县人民检察院法治宣讲团走进汪清县童长荣小学,为学生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 “孩子们,大家是不是都认为违法犯罪离我们很遥远,但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有谁知道未成年人是指年龄多大的孩子吗?”检察官提问。 “老师我知道,未成年人指的是18岁以下的孩子,我们现在都是未成年人。”学生抢答说。 “这位小朋友回答得很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但是十六周岁以上,即属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只要犯罪即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课上,宣讲员通过以案释法、交流互动等方式为学生们科普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同时讲述校园霸凌、打架斗殴、吸毒贩毒、性侵害以及帮信等违法犯罪类型,并教会学生们受到不法侵害时,一定要勇敢地说“不”。课后,法治宣讲员为学生们分发了自制的法治手册,让学生们对法律有更多的了解。 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学习明白了违法犯罪离自己并不远,一定要用合理的方法保护好自己,同时也希望检察官阿姨再次为他们进行授课,带来更多的法律知识。 下一步,汪清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汪清县第四小学为试点,常态化为学生们开展法治教育课,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切实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为学生们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学习氛围,也为平安汪清、法治汪清建设贡献力量。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刘源江
汪清县检察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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