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热线5月22日报道 近日,记者从延吉市交通运输管理所了解到,自4月份以来,延吉交通运输管理所针对出租汽车行业中出现的不正确使用计价器、拒载、议价、强行拼客、车容车貌脏乱差、无资格证上岗服务等违规经营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向社会公布一批非法营运“黑车”,这些车辆均因擅自从事经营活动,被处以1万元处罚并责令改正。
现将近期无证非法营运“黑车”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4月12日隋某某驾驶吉HWWD230,未取得城市公共客运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活动,被处以1万元处罚并责令改正。
4月24日杜某某驾驶吉H9079D,未取得经营许可情况下,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处以1万元处罚并责令改正。
4月28日王某某驾驶吉HAN313,未取得经营许可情况下,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处以1万元处罚并责令改正。
5月14日侯某某驾驶吉HDD526,未取得经营许可情况下,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处以1万元处罚并责令改正。
5月16日郑某某驾驶吉IV3458,未取得经营许可情况下,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处以1万元处罚并责令改正。
在此,延吉运管所呼吁广大市民对您身边发生的出租车违规经营、无证“黑车”非法营运行为进行举报、投诉,进一步净化出租汽车运营市场,维护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的合法利益。
同时,运管部门希望全体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诚信经营,文明服务,为广大市民和外地游客提供安全便捷、文明舒适的交通服务,树立延吉出租汽车行业的良好形象。举报、投诉电话:12328。
编辑: 孙晓云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