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机用8天出问题 《手机三包法》帮您撑腰 城事-延边站 李明伟 254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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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机用8天出问题 《手机三包法》帮您撑腰

2017-11-21 09:41 | 来源:  延边新闻网

  新买的手机用了8天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手机三包法》“答复”:换!11月16日,延吉市民王女士因此如愿以偿维权换货。

  本月7日,王女士在手机店花600多元购买了一部智能手机。但使用8天后,手机出现杂音,影响了通话质量,她向卖家提出了换货请求。“有杂音影响我做生意。”她表示,卖家回复可以为其返厂维修,双方最终没能达成一致解决意见,15日,王女士赶到延吉市消协投诉。

  延吉市消协副秘书长许真协调双方到场后展开调解。他为双方讲解了《手机三包法》相关内容。其中,第11条规定: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第12条规定: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许真认为,杂音大、通话质量差属于性能故障,因此,根据《手机三包法》相关规定,卖家应该承担换货责任,为王女士换新机。对此,卖家意识到自身责任后,考虑到王女士的实际困难,爽快地接受了调解建议,王女士满意而归。

  许真提醒广大手机用户,买手机要选择正规销售网点并索要发票;手机出现故障后,凭三包凭证,要到官方指定售后服务网点维修;维修后务必索要书面维修记录,包括维修时间、地点和项目等内容。依据维修记录,消费者可根据《手机三包法》相关规定维权获得换新机等权益。

  康颍

编辑: 李明伟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