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审理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后证人出庭第一案 城事-延边站 周柏航 241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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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审理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后证人出庭第一案

2017-05-23 10:49 | 来源: 吉网

  吉网 吉刻APP讯 记者 刘源江  日前,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长白山管委会原信访局局长陈某某贪污、挪用公款一案。证人出庭作证,接受控辩双方质证及法庭询问,这是州法院积极落实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后的证人出庭第一案。

  今年年初以来,州法院积极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章立制,推进实施。3月23日,该院提交的《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经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联合印发后开始实施,延边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从制度建设入手开始实施。

  5月17日,州法院依法开庭审理长白山管委会原信访局局长陈某某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庭审中,被告人的原单位同事、证人张某某出庭作证,辩护人、公诉人分别就被告人陈某某伪造、编造信访案由,违规套取信访救助金,进行侵吞和挪用的犯罪事实及证人当庭证言与其在办案机关多次证言部分内容不符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询问。证人针对上述问题当庭进行了回答,并以其记忆不清、未认识到其证言的重要性为由,对其当庭证言与笔录内容不符的原因进行了解释。通过证人当庭接受询问,叙述其知晓和参与的相关犯罪事实,向法庭展示了被告人实施犯罪的详细经过,使审判人员增加了对案情的全面了解,增强了内心确信,对被告人犯罪情节、恶劣程度也有了更全面的掌握,旁听人员亦接受了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今后,全州两级法院将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积极转变观念,加强庭审实质化规范操作,加大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专家辅助人员出庭工作力度,为有效落实和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作出更积极的努力。

责任编辑: 周柏航